思政部教师教学工作评分细则(202 年)
序号 |
指标及 比例 |
评分内容与标准 |
1 |
常规教学 (60%) |
◆课堂教学(60分):服从部里教学安排,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无教学事故,无调停课。 注:通报批评1次扣5分,一般教学事故1次扣10分,重大教学事故1次扣20分;调停课1次扣1分,每学期调停课不得超过3次,由于特殊情况需要超过3次的,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并执行第4次开始调停课1次扣2分(以调停课申请表记录为准)。 |
2 |
业务学习 (20%) |
◆积极参加部里通知的各项会议、教研活动(20分) 注:缺1次扣1分,部里安排公事、上课除外(以会议签到、教研室活动签到记录为准)。 |
3 |
教研创新 (20%) |
◆项目:国家级教研项目负责人12分,参与人8分,申报未获批项目负责人4分;省级教研项目负责人6分,参与人4分,申报未获批项目负责人2分;院级教研项目负责人4分,参与人2分,申报未获批项目负责人1分;横向教研项目以到账经费为准,每1万到账经费负责人2分,参与人1分。 注:此项指本年度获批的第一承担单位为太原工业学院的项目。 |
◆成果:发表CSSCI期刊教研论文1篇7分,核心期刊教研论文1篇5分,省级期刊教研论文1篇2分,院级期刊教研论文1篇1分。 注:此项指本年度以第一作者出版的成果(鼓励两学期都上课)。 教研论文认定须符合以下之一条:(1)论文标注系某教研项目成果;(2)论文题目含思政课或课堂教学;(3)论文题目含思政课中的某课程名称。 |
◆专项:部里集体备课(教研室集体备课的基础上推出)、示范课展示主讲人加5分。教学创新大赛和基本功竞赛参赛者加5分,评委加3分。 ◆获奖: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相关教学活动,获国家级奖励1项计10分,省级奖励5分,院级奖励3分,部级奖励1分。(同项不累加) ◆其他:提交教学材料(如心得体会等)1份加3分。 注:部级奖励指由思政部里推出参加学校竞赛的;评建处《教学督导与督导通报》的推优不加分。 |
备注 |
如有以上未及项目,经党政联席会讨论。 |
说明:
1、本学期任课的专兼职教师均需参加评教。
2、第3项总分不得超过20分。
3、第3项填报的分数,须提供支撑材料原件(如立项文件,论文期刊等),由教研室审核,并在教研室内部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