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思政部教师年度考核方案

发布日期:2024-03-29   点击量:

思政部教师年度考核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思政部全体教职工积极投身教学、科研及相关活动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按照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太原工业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规定与思政部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考核方案。

一、成立思政部考核工作组

 长:部主任

副组长:部副主任

 员:教学办公室主任、各教研室主任

二、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 注重实绩 群众公认

三、考核程序

(一)教职工填写年度考核表并进行自评,教研室主任审核后向考核工作组汇总汇报情况。

(二)办公室审核后公示得分情况(含得分依据)。

(三)部考核工作组审定考核结果并公示。

四、考核要求

(一)教职工个人要实事求是填写年度考核表。

(二)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和细则,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公正。

(三)公示后教职工如有异议,可向部考核工作组申报复议。

五、考核指标

(一)思想政治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恪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根据《太原工业学院教师师德管理实施细则思政部教师思想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合格以上才能推荐申报优秀。对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的人员,年度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二)等级划分

根据最新颁布的《太原工业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制定要求,由部考核工作组评定,教师考核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的比例按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要求执行。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报优秀等级:

完成思政部规定的科研、教学基本任务(其他教学工作量也须同时完成);评教结果不能有D、E且无教学事故;完成《太原工业学院教师全员培训实施办法》规定的学时。

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考核等级为合格:

完成思政部规定的科研、教学基本任务(其他教学工作量也须同时完成);评教结果无E且无严重教学事故。教研室主任教学基本任务完成不足270教分,但在200教分以上视为合格

3.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

完成思政部规定的科研、教学基本任务(含其他教学工作量)的80%及以上;评教结果无E且无严重教学事故。

4.不符合上述1、2、3条件者考核为不合格。

(三)评分标准(见附件《思政部教师年度考核评分标准》)

六、退出机制

对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在思想素质、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情节严重的,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与相应处分或开除。理论素养、教学水平不达标的教师,不得继续担任思政课教师;擅自退出中国共产党组织的教师,不得继续担任思政课教师。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思政教师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本方案由思政部考核工作组负责解释。



附件1:《思政部教师年度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2:思政部教师年度考核表


附件1 思政部教师年度考核评分标准

评分内容与标准

日常管理

积极参加学院和部里组织的各项会议、教研活动等。

注:签到1次计1分,部里安排公事、上课等视为签到(以会议、教研室活动等记录为准)。以会后公示到群里的签到计分,考核期间不追溯

按规定日期提交学院和部里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日期内提交1次计2分(以办公室材料提交记录为准)。

教学实绩

课堂教学:服从部里教学安排,完成规定教学任务270/135教分,无教学事故,无调停课60分

注:教师超过(或不足)规定教学任务量的部分,每增加(或减少)1教分加(或扣)0.1分。

调停课1次扣1分,每学期调停课不得超过3次,由于特殊情况需要超过3次的,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并执行第4次开始调停课1次扣2分(思政部公派外出除外,以调停课申请表和学习通记录为准)年调停课超过6次者不得评优一般教学事故扣10分,重大教学事故扣20分。

教学评价(学年):评教为A、B、C、D分别加10、8、5、0分(评教得分为所代课程评教等级对应分值相加的总和,鼓励上两门课)。

实践教学:指导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加5分(以课表为准)。

教研科研

科研工作项目、成果、获奖等按照《太原工业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及考核办法》(太工院发〔2023〕39号)规定的科研工作量绩点的10%计算分值(未列入文件中的内容按科技处的最终审核意见计算分值)。

教研工作1)《太原工业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太工院发〔2023〕28号)其他教学工作量中涉及的内容按照此办法计算教分,计入教学实绩核算;(2)以上(1)中未涉及的项目、成果、获奖等参照《太原工业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及考核办法》对应绩点的10%计算分值;(3)无法归入(1)(2)的结合《太原工业学院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认定及奖励办法》(太工院发〔2023〕34号)中的奖励金额比照核算绩点,按绩点的10%计算分值。

注:项目指本年度获批的第一承担单位为太原工业学院的项目;成果、获奖等指本年度第一作者出版的成果或获奖(论文需知网、维普、万方三大检索系统之一可以检索到的且科技处或教务处认定的)。

项目绩点分配方案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公示到群里后不允许更改。

专项:部里集体备课、示范课主讲人加2分;学校加5分;省里加10分。

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相关竞赛(包括征文比赛等)加2分/项;教学创新大赛、基本功竞赛参加部里的加2分/项,参加校级加4分/项,参加省级加6分/项。

注:同项不累加,即同一竞赛,只记1次参与分。

备注

如有以上未及项目,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说明:1)论文、项目、成果等,须提供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论文提交检索系统检索页,专著提交国家出版总署的专著检索页),教研室主任和办公室审核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办公室存档。(2)表中要求个人详细说明的事项可另附页说明。

教学业绩与教学成果对应绩点值

序号

项目类别

 

绩点值

1

教学研究项目

国家级

600+60/万元

参照《太原工业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及考核办法》(太工院发〔202339号)对应内容计绩点值。


奖励类成果如果没特等奖,则一等奖按特等奖计绩点值,以此类推。

省级

300+60/万元

2

教学工程计划项目

专业及基地场所类

国家级

600+60/万元

省级

300+60/万元

优质资源类

国家级

600+60/万元

省级

300+60/万元

质量标准建设类

如一流课程

国家级

1000

省级

500

3

教材或教研著作

国家级规划教材或著作

600

省部级教材或著作

500

4

教学研究论文

超过其他教学工作量的剩余部分按比例计算绩点值

顶级期刊

1000

A类期刊

600

B类期刊

500

C类期刊

400

D类期刊

300

省级刊物

100

5

教学成果奖

国家级

特等

6000

一等

4000

二等

2000

省部级

特等

2000

一等

1000

二等

500

院级

特等

200

参考省级

50/千

一等

100

二等

50

6

教学比赛获奖

国家级

特等

2000

参照本表5中国家级奖励金额对应绩点值。

一等

1600

二等

1000

省部级

一等

500

参照本表5省院级金额对应绩点值(50/千)。

二等

300

三等

200

院级

一等

100

二等

50

7

教学创新奖

院级

团体奖

1500

特等奖

500

一等奖

250

二等奖

150

三等奖

100


附件2 思政部教师年度考核表

 


隶属教研室


 


 

评分依据

基本

加减分

小计

日常管理

签到 次,计 分。




按规定日期提交学院和部里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日期内提交 次,计 分。




教学实绩

学期

教分

合计

超额










超额 教分,加 分;

◆调停课 次,扣 分;

教学事故 次,扣 分。

学期

教学评价

得分










指导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




教研科研

项目名称

主持还

是参与

立项

时间

经费

级别

得分


























论文名称

刊物名称

发表时间

级别

得分

















奖项名称

获奖时间

级别

得分














本人自评得分


考核组审定意见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3 太原工业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31号 邮政编码:030008 电话:0351-356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