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人力资源部《太原工业学院人事代理合同制专任教师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太原工业学院人事代理合同制专任教师聘期满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组成员
组长:刘凤兰
副组长:孙林叶
成员:教学办公室主任、各教研室主任
二、组织程序
1、根据人力资源部要求,制定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成立思政部人事代理人员聘期满考核领导小组。
2、确定考核等级,对被考核人德、能、勤、绩、廉的表现进行评定。个人认真填写《太原工业学院人事代理合同制专任教师聘期满考核表》。
3、召开考评会。个人在会上进行述职,考核组各成员对被考核人工作表现进行汇报。采取民主测评方式,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评价,形成考核意见。
4、确定考核等次,公示考核结果。
5、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三、考核内容、标准及相关规定
根据《太原工业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及《太原工业学院人事代理合同制专任教师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思政部人事代理合同制专任教师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进行考察。具体对其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技术水平等条件进行考核,依法对非编人员安排工作,根据非编人员的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表现,对聘期满进行考核,并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接受岗位管理。
1、考核领导小组站在我校事业发展全局高度,抓好考核工作的落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精心组织,确保考核质量,按时完成考核任务。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技术水平等条件进行考核 ,依法对非编人员安排工作,对非编人员进行试用期、年度等各项考核,并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
2、被考核人对个人思想、工作能力、完成任务、出勤、工作态度、遵章守纪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填写《太原工业学院人事代理合同制专任教师聘期满考核表》。
3、结合日常考核情况,把师德作为考核首要内容,采取民主测评方式,充分考虑被考核人在管理服务等取得的业绩贡献,也充分考虑其履行岗位职责的现实表现和实际效果,为教学服务的质量等。重点考核工作态度、效率、管理能力水平、执行管理制度等情况。
4、考核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1)对照德、能、勤、绩、廉的要求,能较好完成本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质量较好可评为合格。
(2)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差,组织纪律涣散,工作效率低及其他严重问题的,可评为不合格。
5、经思政部考核领导小组对被考核人考察,得出考核等次。考核结果的运用按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太原工业学院人事代理合同制专任教师聘期满考核表》及考核结果将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备案。
6、本实施细则由思政部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施行。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