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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部人事代理合同制专任教师聘期满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06-20   点击量:

根据我校人力资源部《太原工业学院人事代理合同制专任教师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太原工业学院人事代理合同制专任教师聘期满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组成员

组长:刘凤兰

副组长:孙林叶

成员:教学办公室主任、各教研室主任

二、组织程序

1、根据人力资源部要求,制定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成立思政部人事代理人员聘期满考核领导小组。

2、确定考核等级,对被考核人德、能、勤、绩、廉的表现进行评定。个人认真填写《太原工业学院人事代理合同制专任教师聘期满考核表》。

3、召开考评会。个人在会上进行述职,考核组各成员对被考核人工作表现进行汇报。采取民主测评方式,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评价,形成考核意见

4、确定考核等次,公示考核结果。

5、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三、考核内容、标准及相关规定

根据《太原工业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太原工业学院人事代理合同制专任教师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思政部人事代理合同制专任教师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进行考察。具体对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技术水平等条件进行考核依法对非编人员安排工作,根据非编人员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表现,对聘期满进行考核,并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接受岗位管理。

1、考核领导小组站在事业发展全局高度,抓好考核工作的落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精心组织,确保考核质量,按时完成考核任务。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技术水平等条件进行考核 依法对非编人员安排工作,对非编人员进行试用期、年度等各项考核,并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

2、被考核人对个人思想、工作能力、完成任务、出勤、工作态度、遵章守纪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填写《太原工业学院人事代理合同制专任教师聘期满考核表》。

3、结合日常考核情况,把师德作为考核首要内容,采取民主测评方式,充分考虑被考核人在管理服务等取得的业绩贡献,也充分考虑其履行岗位职责的现实表现和实际效果,为教学服务的质量等。重点考核工作态度、效率、管理能力水平、执行管理制度等情况。

4、核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1)对照德、能、勤、绩、廉的要求,能较好完成本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质量较好可评为合格。

2)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差,组织纪律涣散,工作效率低及其他严重问题的,可评为不合格。

5、经思政部考核领导小组对被考核人考察,得出考核等次。考核结果的运用按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太原工业学院人事代理合同制专任教师聘期满考核表及考核结果将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备案。

6、本实施细则由思政部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施行。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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