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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部直属党支部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20-01-03   点击量:

一、政治学习的组织

1、党员的政治学习以党小组为主组织,由小组书记或书记委托支委主持,小组所属全体党员参加。

2、党小组组织委员负责提出学习内容,拟出学习计划,管理相关的书籍、文件、辅导材料,对学习的内容、重点和研讨题目按照要求列出,经主持人审查后组织学习,并负责考勤工作。

4、党小组宣传委员负责记录学习情况、总结和经验推广。集中学习讨论时,负责学习讨论的记录工作。每年要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整理、上报学习中的做法和体会。

二、政治学习的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院党委下发的学习资料。

2、《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

3、时事政治。

三、政治学习的时间

1、双周星期二下午为党小组党员集中学习时间。如与学校、系、支部的活动冲突,集中学习时间由主持人另行安排。

四、政治学习的形式

学习方式采用集中学习、分散学习、自学、专题讲座、推荐文章(文件)、主题发言等形式进行。

五、政治学习的要求

1、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2、党员个人要制定学期学习计划,党小组要制定每学期学习计划,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8次。

3、要积极参加学校和支部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坚持以自学为主,读有关党的书籍和报刊杂志,自觉做好学习笔记,支部适时抽查学习笔记。

4、每次集中学习由组织委员负责考勤。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集中学习时必须关闭手机或调为振动;非特殊情况中途不得外出,且要向主持人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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