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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9-12-03   点击量:

 

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是学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兼职教师的聘任与管理工作,对保证教学质量,促进教师队伍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建设一支水平高、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根据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我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聘任原则

1、专职教师工作量已经饱和,无法完成现有教学任务。

2、优先考虑高学历、高职称的教师。

3、新进教师通过试讲,择优录用。

二、聘任条件

1、中共党员。信仰马克思主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

2、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3、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4、原则上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5、专业要求: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中国近现代史。

6、必须服从我部教学管理,听从工作安排。

三、聘任程序

1、初审。兼职教师根据所学专业和个人兴趣,经所在部门领导同意后,填写《思政部兼职教师申请表》,思政部确认考察对象。

2、考察。思政部组织教研室主任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审查基本情况、主要工作(学习)经历、工作(学习)表现及学术成果,组织进行试讲。通过考察,确定初步人选。

3、排课。教研室主任根据考察情况和课程情况安排兼职教师教学任务。

4、解聘。兼职教师不连续承担教学任务,自动解聘。再次申请按首次聘任条件和程序重新聘任。

四、教学管理

1、教学环节的管理。兼职教师必须熟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按其要求认真制订教学活动进程安排。

2、教学实施的管理。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认真上课,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完成指定的教学任务。

3、教学质量的管理。思政部教研室主任要经常听取学生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见评价,有关对兼职教师来至不同渠道的教学效果信息情况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对不负责和教学效果差的教师,提出批评并予警告。

4、兼职教师要参加思政部规定的教学研讨活动,共同探讨教学改革内容和教学改革方法。

5、兼职教师要遵守学院教学管理各项制度,按时上课和下课,做好学生考勤,认真记录平时成绩,参加期末阅卷。对不按规定完成工作的教师,提出批评并予警告。

五、兼职教师的待遇

兼职教师的课时酬金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发放。

2019年11月

附件:

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申请表

姓 名


所在单位


出生年月


籍 贯


民 族


政治面貌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专业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职称


申请理由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意见

(部门公章)

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听课组长

意见

是否同意


试讲评价


思政部

意见

(部门公章)

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注:1.本表于每学期第8周提交;

2.初次申请者于第9周安排试讲(教案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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